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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内蒙古每两年选拔突出贡献专家
- 发布时间:2015-03-09 13:45:49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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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区工程,我区在整合原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深入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选拔奖励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
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范围为:在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区单位、农村牧区长期从事本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能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旅游人员、农村牧区实用人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选拔应坚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在完成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研发人员等9项条件之一。
据了解,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每次选拔人数为100名左右,自治区政府将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