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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家银行违规发放贷款被警告或罚款
- 发布时间:2021-08-13 12:07:47 来源:华夏蒙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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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官网消息,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乌兰察布分行违规发放按揭贷款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被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警告。并下发(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当前,在信息化时代,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但现实中,一些银行有规不依、有章不循,导致贷款管理的“屏障”频频“失守”。
无独有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保理业务授信调查不到位,存续期间风险管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包头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察哈尔右翼后旗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违反程序发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察哈尔右翼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继斌违规以非自有资金入股、违规审批发放贷款、参与违规购买银行非营业固定资产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被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行政处罚。
所谓的按揭贷款用途,大家心知肚明,相信银行自己心里最有数。这次只是警告,希望能震慑一行,引以为戒。
内蒙古的营商环境改观是不是先从金融机构服务理念和服务质量看起?
编辑:乌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