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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8个地区、集体、个人获生态环境部表彰
- 发布时间:2022-11-20 13:37: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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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分别获得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乌拉盖管理区、五原县分别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获得“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乌审旗殷玉珍、锡林浩特市乌兰分别获得“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和“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蒙牛乳业有限公司获得“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提名奖。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示范创建,不但能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还能激发和提升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更加鲜明、生动、具体。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求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自治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持续推进创建工作。严格示范建设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示范建设质量,通过资金支持、政策倾斜等措施,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系统总结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典型案例,提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路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以来,自治区共有3个盟市(兴安盟、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7个旗县市区(新城区、鄂托克前旗、阿尔山市、根河市、乌兰浩特市、康巴什区、达茂旗)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荣誉称号;有8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兴安盟、根河市、杭锦旗库布其沙漠亿利生态示范区、阿尔山市、科右中旗、巴彦淖尔市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乌拉盖管理区、五原县)。3个集体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2人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锡林浩特市乌兰、额济纳旗图布巴图);乌审旗殷玉珍获得“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蒙牛乳业有限公司获得“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提名奖。示范创建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能够在全国的评比遴选被国家肯定,这是对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大鼓励和肯定。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脚踏实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好诠释。
荣誉的获得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的殷切嘱咐,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指导地方开展好示范创建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
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