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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五环境日系列报道

  • 呼和浩特市全面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发布时间:2020-06-06 14:43:01   来源:华夏蒙商网 
  •   在呼和浩特市黄河蒲滩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处,均安装有醒目的标示牌。一级保护区道路沿线还安装了网围栏。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0.4396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3.5295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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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托克托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樊超宇介绍,“按照相关要求,托克托县清理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大队还不定期对相关区域进行巡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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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预沉厂岸边取水泵站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开展了全市乡镇及以下水源地排查,建立了“千吨万人”水源地清单。组织实施了黄河蒲滩拐水源、城区地下水水源、哈拉沁水库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设置各类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300余块,建设保护区围栏15.2千米,保护区内种植云杉、油松、柳树等各类林木9000株,建设水源地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水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呼和浩特市已完成城区、旗县城镇、乡镇、农村四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逐年对城市、县级城镇、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城区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23.2万平方米建筑,二级保护区132家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将整治任务按旗县区分阶段进行了分解,确保按时完成城市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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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9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已开始施行。依据法律法规,在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同时,也将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刘锦原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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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各旗县区开展水源地现状检查,及时梳理问题并反馈相关旗县区进行整改,全力督促推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计划,今年6月底前,呼和浩特市完成“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的优化调整。年底前,完成旗县城镇水源地环境整治及规范化建设任务。(杨爱群 李俊伟 )

      编辑: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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