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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海滨:我与青城法治的改革之路

  •  发布时间:2018-11-22 15:43:22   来源:华夏蒙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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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讲述人:内蒙古盛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杜海滨

      40年的时间,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滴水,却也融尽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潮起潮落,风云激荡。而在这貌似一转眼的瞬间,我已步入知天命的人生后半段,一直想提笔留念点什么,也总是不得闲。2018年有幸参加新阶层联谊会,恰逢我国改革开放满40年,自觉是时候抽出时间写点东西了。故提笔讲述本人与青城法治的改革之路。

      法律文凭的来历

      1978年12月18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抉择。自此,我国自上而下的思想开始波澜壮阔的解放,经济也开始奇迹般的腾飞。文化逐步开始转变、提升。78年是改革开放元年,经过了10年的快速发展,89年,我国开始实行第一批自学考试,大家对知识的渴望到了如火如荼的局面,都蜂拥报名继续再教育。我本来是想报中文的,但是开考的科目中,并没有中文,能选择的只有法律。说实话,当时对于法律没有一丝概念。但也没有办法只能报它了。心想先拿个文凭再说。运气还不错,顺利拿上法律文凭。也正是这张法律文凭,改变了我的命运。

      1994年至2000年,凭着这张法律文凭在老家县城的一家国企工作,因学历相对较高,先后任职重要岗位职务。一度自豪不已。但也因年轻气盛,缺少企业里该有的处事方式方法,最终心有不甘的愤而离去。

       律师的由来

      向北漂的年轻人们一样,满怀希望与激情的举家迁移到了内蒙古的首府呼和浩特市,准备大干一番事业。拿着全部积蓄信心十足的开起了饭店。每天天不亮起身备货,忙碌一天,直到晚上12点才能关门。持续了3个月,积蓄所剩无几,饭店的利润变成了朋友的欠账。最终无法继续经营,以关门而告终。回家后自省个把月,想想自己的目标到底是什么?无意间翻出自己的法律文凭,顿觉醍醐灌顶,想起当年在老家赤峰市的元宝山区,因国企煤矿的存在要比其他旗县的经济好许多,我也时不时的接触了一些法律界人士,和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学,当时很是羡慕做律师的朋友。突然想起自己既然也有法律有文凭,何不尝试一下。下定决心,向着律师行业拼搏。当拿回20来本书,堆放在桌前时,顿觉眼前一晕,压力山大。觉得是不是选错了,这也太枯燥了,什么时候能看完。当律师看来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但自己选的,也没有其他退路,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啃了。再加上当时根本没有辅导老师,全靠自己,真正是“自学”。终于10年磨一剑,屡考屡败,屡败屡考,不付辛苦,从法律工作者到律师,完成了自己伟大的改革。此时,也才真正体会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唯有学习才是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律师与青城结缘

      青城给我整体的印象就是个大集市,街道窄小,各个路口布满了小商小贩,但这个城市包容性很强,不管你是哪的人,什么人,它都能接受,不会排斥。我当时住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属院内,住的地方与附中东巷一墙只隔,小巷里是为学生而开的各种小商店,每天放学后的时间段,人声嘈杂,由其到了夏季,夜里常常因为各种嘈杂的声音而无法入眠,有时半夜站在阳台上,看着各色人等。思虑自己远离故乡,远离父母,大半生可能就定居在这座城市了,一定不能让父母担心,让妻子、儿子跟着受苦。

      所以不顾一切怀着满腔激情与希望一头扎进了青城的法律行当,而这个行业免不了要和法院交涉,当时呼和浩特市的4个区(玉泉区、赛罕区、回民区、新城区)的法院破旧不堪,距离也不远,一上午骑自行车将4个法院事情都能处理完。直到2003年,呼市进入城市108条街道改造,逐步显现出一个首府的面貌。而4个法院也逐步搬到了城市的4个方向,律师的工作也由原来的一上午4个法院办事到现在开车一上午也只能在一两个法院办事。

      我也从一个青年律师步入了中年,这一过程是艰辛而又快乐的。艰辛的是从囊中羞涩到安家稳定,快乐的是从律师执业过程中帮助了很多人,得到了他们真诚的赞许。一晃来到呼市已近18年之久,也算是呼市由大集市演变成大都市的亲历者。

       青城法治的转变

      走入青城,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法治之路。至今恰逢国家改革开放40年,作为首府的青城,其法治改革之路用两个亲历的案例予以诠释。约2002年,呼市机场路修建高速,有一位年龄70多岁的蒙古族当事人,自称是黄金家族后裔,其住所在修路拆迁范围,被呼和浩特市政府强制拆迁,我接受委托后,从立案、开庭及执行历经7年的奔波,最终由市政府赔偿了老人的损失。案件圆满成功。该案从一开始的强硬到中间的积极配合,直到最终达成赔偿。有力的见证了政府法治理念的提升和转变,

      2007年轰动青城的卜某等三人抢劫杀死2人的大案,我作为卜某的辩护人,因为关乎被告人卜某的生死,自己也特别慎重,经过充分准备,庭审辩护中,大胆提出一个新的辩点“被告人在年满18周岁之时间节点,是否就已达到成年人的心智,完全按照成年人来处罚”,虽然得到了一审主审法官的认可,但因该案社会影响极大,一审仍然判处死刑。当时的自己很是迷茫,甚至对继续做律师产生了强烈的怀疑。情绪极度低落时,正好朋友邀约去了五台山。在那里遇见了南山寺住持释光大师,给了我一个信念,就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个人要是该死就会死的,当时自己对此并没有领悟其深意。但隐约觉得自己应该对卜某再做点什么。返程后,积极投入到二审上诉备战过程当中,经过不懈的努力,二审主审资深老法官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刚满法律意义上的18周岁,触犯刑法量刑时应考虑到其本人的心智是否完全达到成年人的心智”,最终改判死缓。挽救了卜某的性命。想来卜某也快出狱了。实际上从这一案例中,体现了法律人法律观念的进步以及社会机制的进步,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法治观念的转变,更是司法人员用改革的思维灵活运用法律的结果。

       结语

      至今,从事法律行业20年,见证了国家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领悟到改革开放的深远意义,也更加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作出的“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崭新判断的准确。

      2018年,是改革开放的第40年,无论从国家,还是社会,亦或是个人,都展现出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希望国家更加强大,希望改革之风继续,更希望社会各界团结一致,在党的政策、法治的大环境下,和谐发展,早日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之梦。

      编辑: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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